校园首页|加入收藏
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2019-01-28 09:21   审核人:

一、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一)组团出访所需材料

1. 《山东省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2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户口簿个人户籍页复印件2份;
4.
护照照片2张;
5.
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6. 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或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

(二)随省团出访所需材料

随团出访的出国人员,持《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及《山东省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到我办办理《护照签证受理证明》,因公护照由省组团单位统一办理,所需材料请根据组团单位通知准备。

(三)双跨团组所需材料

1. 《山东省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2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用);

3. 户口簿个人户籍页复印件2份;
4.
护照照片2张;
5.
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6. 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

二、办通行证所需材料

1. 《山东省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2份;

2. 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用);

3. 户口簿个人户籍页复印件2份;
4.
护照照片2张;
5.
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

6. 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注:护照照片要求: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平光,不留胡须、不戴首饰及有色眼镜。

三、办理时限

自材料送达省外办次日起,一般件三个工作日,加急件两个工作日。

关闭窗口

8040WWW威尼斯-合作交流处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ICP备案号:鲁ICP备050174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