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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缴费方式变更的通知
2019-01-07 11:17   审核人:   (点击: )

有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各高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省语委办原缴费账号(2730990000999999;

616801050007556)已于9月30日停止使用,现就下一步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缴费方式通知如下:

一、缴费步骤

1.缴费申请。各单位缴费之前,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缴费申请表》(见附件),将扫描件发送邮件至省语委办邮箱(272246258@qq.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名均以“测试站编号+单位”命名。

2.领取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并缴费。省语委办根据缴费单位提供的申缴金额,开具“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缴费单位领取一式四联的“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后,及时到当地银行,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进行缴费。

3.交回票据。各测试机构缴费完成后,将票据的一、三联交回省语委办,时间控制在领取到票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为保证票据回收安全,建议使用顺风快递到付方式办理。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缴费流程进行缴费,认真保管好领取的“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将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及时全额上缴国库。

附件: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缴费申请表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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